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6

BE6.关于自由意志

BE6.关于自由意志。

(a)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,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(第6次会议,第1章)。

(b)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——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——完全不能通过赞同(激动与呼召他的)上帝来配合,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;或者无论谁说,即使他这么想,也不能不同意,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,什么也做不了;这人是该受诅的(第6次会议,法规第4条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47

Faith47.你若

Faith47.你若关闭人们的眼睛,塞住他们的耳朵,设法叫他们不运用理解力来思考,难道不会诱使他们相信神已经把祂的一切权柄都赐给了一个人,好叫他可以在地上作神吗?难道不会诱使他们相信要向死人祈求,在死者的画像前脱帽跪拜,并且他们那毫无生命的尸体,他们的骸骨、坟墓,都是神圣的,要受到尊敬吗?但你若睁开双眼,拔掉耳塞,也就是运用某种理解力来思想这些事,岂不会看到人类理性必憎恶的怪诞谬论吗?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9

Faith29.然而

Faith29.然而,要知道,构成信的,是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,绝不是虚假的知识。信是真理,如前所述(5–11节),而虚假因是真理的对立面,故摧毁信。仁也不可能在只有虚假的地方产生,因为如前所述(18节),仁与信构成一体,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。由此可知,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导致信的缺乏;少量知识形成一点信,大量知识形成照着它们的丰富程度而清晰和明亮的信。一个人因仁所拥有的信之品质如何,其聪明的品质就如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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